泰州:“三招”深入推进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
2024-07-09 16:06: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年来,泰州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立法环节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现场”,主动推进“开门立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相融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谋“硬”招,强保障。聚焦公众参与普法立法“谁来保障”“何时参与”“如何参与”“如何支持和保障参与”等问题,有效构建普法立法工作格局。在制度建设层面,先后制定《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并完善“普立并行”的工作机制,为我市实施普法立法融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在人才保障方面,依托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设立泰州市立法研究院,通过借助“外脑”,努力挖掘社会资源,吸纳高校学者、知名律师、机关高知等组建立法专家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为普法立法融合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企业立法联系点提档升级,健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拓宽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普法工作渠道。

二是出“巧”招,促参与。将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制定各环节,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线上征求立法意见平台、线上专家论证、线上与线下同步立法听证、线上与线下立法问卷调查等便捷方式吸引各类群体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全过程。针对不便线上参与的老年人等群体,创造性开展“立法面对面”意见征询活动,让人民群众为自己的观点“代言”,促进地方立法更加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在今年《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立法审查阶段,累计收到社会各方意见建议300余条,其中210余条被采纳。

三是施“连”招,重衔接。全面做好立法后宣贯衔接联动,每出台法规规章必召开施行前宣传贯彻会,明确部门贯彻落实职责分工,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图文解读等方式对其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泰州市公交场站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通过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将《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泰州市城市管理办法》《泰州市消防条例》等近三年来新制定的6部法规规章全部纳入当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推动新出台法规规章入脑入心。

泰州市司法局:孙希源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