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聚焦道路交通纠纷这一重点领域,通过多渠道宣传、多部门协作、多层次服务,打好道路交通纠纷诉源治理“组合拳”。
一是多渠道宣传,实现道路交通纠纷预防“常态化”。突出主动预防理念,大力推进交通事故调解前置工作,在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前,主动向当事人宣传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能够自愿及时选择人民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联合交警海陵大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活动。线上紧扣“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定期推送道路交通纠纷典型案例,线下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向过往行人精准发放交通安全普法资料,开展“法治文化校园行”主题活动进行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多部门协作,构建道路交通纠纷调处“大格局”。针对交通事故量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实际,会同法院、交警海陵大队、保险行业协会探索“3+1”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建立多部门工作会商及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助推道路交通纠纷化解提质增效。健全道路交通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随时应对突发重大道路交通纠纷事故,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推行“人民调解+保险”联合快速处置机制,协调保险公司认可调解协议在保险理赔环节法律效力,确定理赔标准,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三是多层次服务,驶入道路交通纠纷化解“快车道”。成立海陵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下辖的海陵大队和苏陈中队设立调解工作室并配备6名专职调解员,采取“先介入、后调解”的工作原则,对于有些情绪过激的当事人,调解员第一时间安抚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自愿选择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式的权利,采用“行政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简案快调、司法审判把关兜底”的道路交通纠纷一揽子化解方案,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司法确认”优势,为双方当事人现场出具调解书,设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事故认定、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道路交通纠纷1501起,调解满意率100%。
海陵区司法局 王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