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行政纠纷,承办法官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做好行政纠纷协调工作,为持续15年的行政争议画上圆满句号,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09年7月,刘某和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办理了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后刘某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房屋权所有人系吴某父亲,办证一时间陷入僵局,刘某先后到某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均无法解决问题。
2022年8月,刘某到武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行政行为。综合审判庭庭长林国祥通过仔细查阅案卷,到刘某涉案房屋实地查看,联系三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
为尽快实质性化解多年积累的行政争议,林庭长与某县自规局工作人员赶赴武汉,召集三方人员,协调办理房屋登记转让手续。2024年5月27日下午,刘某因实现行政诉讼目的,撤回起诉,十五年行政争议终被化解。
武穴法院将继续在行政审判司法实践中,践行“枫桥经验”,聚焦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质解纷等举措,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搭建起“民”“官”和谐新桥梁,为构建法治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