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江苏成为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
“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两会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赋予江苏的重大使命。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的基础、稳定的环境、有力的保障。一年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聚焦江苏“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目标,着眼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一体发力,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以高水平法治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蓄势赋能。
着眼让市场主体更“安心”,连续推出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三年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3项政策措施,推动出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让市场主体对发展前景有更为稳定的政策制度预期。着眼让市场主体更“放心”,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创新“监督+服务”涉企检查监管模式,优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监管,推广“综合查一次”,探索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和守信承诺“非触发不检查”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涉企执法服务清单1.2万项,推动执法更有温度、服务更有效率。着眼让市场主体更“舒心”,发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联合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率先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创新“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努力让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红利”。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我们将牢记使命、接续努力,聚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安全、促进依法守法、做优法律服务,以法治方式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让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