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 江苏公布法治社会建设“时间表”“施工图”
2021-06-04 16:05: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3日电(虞启忠)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到2025年,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将呈现怎样的生动画面?如何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6月3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发布会,邀请江苏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就《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发布和解读。

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发布时说,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去年底,中共中央下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吹响了法治社会建设的集结号、冲锋号。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成立工作专班,拟制《实施方案》草案,历时半年多的时间,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了全省各级各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充分沟通协调,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今年4月,提请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结合江苏实际,明确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总体要求,包括主要原则、基本路径、主要目标。提出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等六项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江苏法治社会建设5类17项重点任务。包括:增强全民法治信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社会重要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

周福莲说,《实施方案》坚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不走样,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谋划部署江苏法治社会建设,着力体现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法治江苏特色,着力体现江苏“走在前列”的高点定位和法治建设系统推进的体系规律,着力体现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总体感受。“突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突出了‘江苏经验’、 突出了健全领导体系。”

发布会上,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太建,就省委依法治省办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系统构建多元规范、规范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包括:深化镇域综合执法改革方面,目前已经完成省市县乡四级13万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以政府规范用权、严格执法为牵引推动全民尊法守法;为2万多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省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全覆盖;各设区市、县(市、区)均设立非诉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成非诉服务窗口1021个,开通“江苏微解纷”这一全国首个线上诉调对接平台。

“法治社会建设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的系统工程。”江苏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桂万先表示,《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施工图”, 下一步,江苏将围绕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重点任务,着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群众参与、督查检查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如期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目标。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