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罚金
2020-05-15 16:24:00  来源:法润江苏

西汉时期,汉文帝刘恒外出路过中渭桥。当马车正在过桥时,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致使拉着皇帝銮驾的马受到惊吓。汉文帝十分愤怒,命令侍从立刻把这个人抓住,并交给了当时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尉衙门处理。

担任廷尉之职的叫张释之,他马上对这个人进行了审讯。这人辩解道:“我是本地人,刚到桥边,就听到禁止通行的开道声,但是一时来不及躲闪,就只好藏在桥下。等了很长时间,以为皇帝已经过去了,便走了出来,不料正好撞见銮驾,我当时脑子一懵,撒腿就跑,没想到就惊了銮驾。”根据他的辩解,并依照当时的法律,张释之作出了判决。

张释之向汉文帝汇报说:“这人违反了清道律令,应该对他处以罚金。”但汉文帝听到后却勃然大怒,说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多亏我的马性情温和,如果是其他的马,还不把我摔伤呀?而你张释之作为廷尉竟然只判处了他罚金!”张释之听到皇帝这番话,淡定地回答道:“陛下,法律应当是天下共同享有,共同适用的,不管是天子还是平民都应该共同遵守法律。如果当时陛下当场就下令处死这个人也就算了,但现在案子既然交给了廷尉衙门,如果再要重判,恐怕就要失信于天下。毕竟廷尉衙门作为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是天下的公平所在,如果有失轻重,轻案重判、重案轻判,导致天下皆为效仿的话,百姓就会不知道该怎么做,法律也将失信于民。请陛下明察!”汉文帝想了好一会儿,开口说道:“廷尉你做的对啊!”

 

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报送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