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区法宣办在对37个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书面评议的基础上,组织8家单位(5部门+3街道)进行2022年度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集中评议。鼓楼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何建出席会议。区检察院、区民政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区金融监管局、团区委和凤凰、热南、宝塔桥3街道党委分别就普法机制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开展社会性普法活动及推进法治建设创新举措等进行了汇报总结。评委们在充分肯定上述单位此类工作的同时,也表达了推进社区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作用、丰富新媒体普法形式、增强社区对口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最后,何建书记表示: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在普法工作中起到引领带头作用,要通过系统内和社会面的各项制度、要求、举措,不断夯实鼓楼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省会中心城区地位的契合度。区法宣办要引领协调好全区50个重点普法单位深刻理解掌握省市级考核内容和标准,务必将各类考核指标与各级年度工作的开展衔接好,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普法成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法治宣传,要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要抓住重点对象、重难点事项、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履职、执法、办案等工作环节开展法治宣传。同时,要在阵地建设、志愿者队伍培育、重点领域、工作创新四个方面发力,真正体现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支撑力协同力。区法宣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要注重系统筹划和靠前指挥,帮助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上下畅联,前后一体,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做到系统内和社会面兼顾,将所属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成果和法治工作典型经验及时向居民群众传递,要站在促进法治建设、优化社会治理的高度发挥好专业领域的普法责任。
会议由鼓楼区法宣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武刚主持。鼓楼区法宣办、区司法局部分同志参加会议。
(鼓楼区司法局 佟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