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发力点,以法治惠民为着力点,深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田”。
严格依法行政,有效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强化合法性审查力量,完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聘任组建工作,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区涉法事项研讨、商务谈判和法务尽调等工作。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制定全过程,列席区领导专题会议,对拟提交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优化审查时限,强化审查力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能,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来,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20余件。
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牵头区拼服务比环境指标6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于或减轻处罚清单制定情况相关工作考核细则》。根据《高淳区“拼经济、促发展”看比晒拼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规定及要求,要求各执法单位制定本部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于或减轻处罚清单,确保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合法化,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办实复议为民,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提质增效。立足“便民、智能、规范”的定位,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区非诉中心行政复议场所进行全面拓展和升级,已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室(调解室)、阅卷室、听证室、案审室等6间约244㎡。建立“三级办案模式”和“集体讨论”办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集体议决,推动审理质量好中向优。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节省复议申请人的办案成本,并全面使用“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质效。
(高淳区司法局 陆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