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进治理体制现代化,高淳区司法局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个一”为抓手,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坚持“一个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积极探索“非诉高淳”模式建设,打造一个“区中心、镇街分中心、行政村工作站、网格工作室四级建设纵向到底、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解纷手段横向到边”的调解模式。以网格为载体,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司法所对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推进调解与网格高度融合发展,确保“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就有调解员”。目前,全区115个自然村(社区),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7个,人民调解员679名。
坚持“一套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和集中排查机制,以矛盾不上交为目的,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攻坚”行动,坚持村(社区)调委会每周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街镇8个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普遍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不漏点、全覆盖。建立月度排查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以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为主线,土地流转、水面发包、损害赔偿为抓手,重点做好登记建档,确保各类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风险隐患确保提前发现、准确预警、精准防控,促进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73件,调解成功6073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
坚持“一站式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平台建设为抓手,打造“线上+线下”纠纷化解双渠道,即线下区大调解中心一窗口受理,线上苏解纷平台一键登记,推动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建成立法民意、仲裁业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行政复议联系点,与公安、综合执法、信访等部门“合署办公”,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合署排查会议,及时协调沟通,分类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整合组织架构、资源配备,联动综合治理转化升级。
(高淳区司法局 张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