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高淳区司法局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切实将法治保障贯穿到城乡基层治理全过程。
一是聚焦基层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村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等场所普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以法治元素为主基调的广场、公园、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普法的趣味性、针对性,其中漆桥街道茅山村打造的综合法治文化广场,占地2000多平方米,由“人民调解法小道”“议事亭”“援法议事长廊”“民法典漫画廊”和法治文化宣传栏等组成,让城乡居民在休闲娱乐中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意识。
二是聚焦矛盾纠纷化解,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掌握纠纷隐患苗头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调解,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延伸。今年以来,全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0余起,实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优化配置服务资源。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优化整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援法议事”“家事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目前全区已建成60家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均有专人负责接待、联络和提供服务,由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每月提供不小于8小时的现场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援助300余次,开展“万场讲法”活动160余场。
(高淳区司法局 杨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