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高淳区司法局着力提供法治保障助推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让纯粹的服务和奉献在养老事业里闭环流通。
整合资源建设志愿队伍,生动诠释爱心责任,增加“驱动力”。完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全区8个司法所成立党员、共青团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者公共法律服务队志愿服务队;给予老年人群体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法律咨询,深入了解其法治需求,针对社区生活中常见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等问题,精准提供法律指导、法律建议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志愿者发放宪法、民法典、反网络诈骗、劳动法等法律宣传资料,法律常识随着一件件小册页、小物品进入百姓家,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切实增强了社区居民懂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解忧,拉近服务群众距离,提高“亲和力”。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在法律服务中心和各街镇站所均设立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事项,对于行动不便、有法律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到让老年人只跑一次路,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村(社区)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将典型案件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以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语言进行解释说明,加深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深化落实减证便民服务,对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按照《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
统筹吸纳优质退休资源,优化调解队伍建设,形成“牵引力”。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的作用,持续引导退休干部发挥 “退而不休” 的工作激情;组建兼具专业知识和“人熟、事熟、地熟”老年人民调解队伍,将退休干部、乡贤、法律明白人等各方力量吸纳为调解员,联合基层调解组织、行业组织赴乡镇、 村社一线,共同化解涉重点项目、产业、劳资等纠纷,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挖掘老龄社会潜能,将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退而不休,发挥余热”,让 “银发温度”传递给更多有法律需求的群众。
高淳区司法局 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