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推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溧水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合实际情况部署开展“法治副村长”推进工作,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
一是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专业力量。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溧水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村(社区)“法治副村长”工作机制,配备专业政法干警充分发挥“法治副村长”在组织带领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为深化“法治溧水”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做好动员、遴选、培训工作。今年4月,研究制定了《溧水区村(社区)法治副村长配备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召开“法治副村长”选任工作推进会,明确“法治副村长”配备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5月联动政法各单位、各镇(街)根据《溧水区村(社区)法治副村长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村(社区)法治副村长的遴选、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管理使用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选拔出118名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政法干警作为各村(社区)“法治副村长”。
三是变“问题清单”为“责任清单”。“法治副村长”工作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既要明确“法治副村长”作为村(社区)法治建设组织者,又要做好“法律明白人”队伍的领队员、村(社区)法治建设的组织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的监督员。要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盼,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法治副村长”法律知识能力培训,召开现场推进会,梳理复盘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推动“法治副村长”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溧水区司法局 周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