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司法局发挥好“三类人员”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一是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精心组建一支由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及乡贤等构成的专业法律法规宣讲团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以及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截至目前,开展法治讲座10场,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二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石作用,精心组织一批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调解人员深入乡村,主动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引导村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以确保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得以有效维护。
三是当好法律服务“引导员”。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了解企业和居民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普法信息,向居民提供法律指引,引导居民依法维权,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让居民在“指尖上”就能获取到法律知识和服务。
(浦口区司法局 谢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