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徐州市紧紧抓住“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力构建“确权定责、清单明责、强化履责、综合考责”的“四责”普法工作责任体系。
确权定责。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展为“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具有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职责职能的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明确为普法责任主体,对给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制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履职评议目标考核。
清单明责。制定《2023年度徐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共梳理出全市55家重点执法单位149条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各部门可结合本条线工作导向、上级批示交办事项等随时补充调整工作清单。《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梳理出27项重点普法课题,其中常规创新工作8项,重点突破工作13项,特色亮点工作6项,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由各牵头单位进行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直接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强化督责。建立常态化督责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重点单位履职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普法工作问题清单、精准普法订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的“五单一书”制度。通过下发提醒函、随机抽查、实地座谈等形式,实时了解各普法责任主体普法责任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督促工作落实。
综合考责。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市法宣办牵头,半年对各普法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中的经验亮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发挥好协调指导职能,不定期开展专题会商联席会议,帮助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措施,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年度开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被评议对象现场接受评议团和社会公众的评议监督,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徐州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