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民法典》宣传贯彻,日前,金湖县司法局通过“四课”强化《民法典》宣贯质效。
一是纳入必修课。紧抓“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对于镇村工作人员,制定学法方案,以统一集中学和分散深入学形式强化学习质效。紧扣特殊群体,将《民法典》纳入近期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自主学习重点内容,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围绕中小学校,将《民法典》法律知识融入线上线下法治教育课堂和主题班会,通过故事讲解、体会分享加深理解记忆。
二是开设专题课。以观看课件视频、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组织与民法典联系较为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部门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保障民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组织资深民商事律师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设专题宣讲,对照新旧条文变化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对培训过关人员组建宣讲团队,培育壮大宣贯梯次教育培训力量,并由各团队带领网格员深入企业、村居进行入户宣讲。
三是用好精品课。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和心理特点,重点对《民法典》分编新增内容进行汇编,推出教育教学精品课程及配套课件,结合《民法典》宣传普法漫画、优秀视频、典型案例,在各类“线上”平台投放播放。加大法润民生微信群、公众号、微博宣传频次,由党员志愿者、法律顾问在群里进行“一对一”全面解读、咨询解答,通过开展互动式参与式学习体验活动,推动普法宣传精细化针对性开展。
四是上好公开课。持续强化《民法典》宣传氛围营造,组织普法志愿者利用镇街逢集时机,在农贸市场、公交站台、市民广场附近开设《民法典》宣传展台,赠送民法典读本,向过往群众介绍新法意义及主要内容,推动法律走入生活、走进群众。结合“法润淮商”系列专项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回应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重点宣传解读民法典在合同订立、履行、交付、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重要变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刘力力 缪登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