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司法局注重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四坚持”稳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头雁”引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建设法治乡村是转型发展、富民强村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持续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领悟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宣传者,牢固树立依法治村理念,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坚持创新推进。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开展分领域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将普法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各个环节。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吸引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推陈出新,打造体现地域文化、具有滨海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推进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在依法治村上下功夫。将法治元素融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推广家事调解工作室、村(社区)法律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打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阵地,充分发挥阵地辐射作用。坚持把依法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提升乡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水平,高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规范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围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开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主动监督,开展疫情期间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切实强化动物防疫、活禽屠宰销售等领域行政执法质效,在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中明确整改问题并逐项进行监督落实。
滨海县司法局 仇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