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亭湖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坚持以组织领导聚合力,以考准考实添活力,以成果运用增动力,以创新工作提效力,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考核工作,以高质量考核促进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化,明确“考什么”。根据省、市两级对考核办法制定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各部门、各大块承担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科学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包含“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法治宣传”“发展基层民主”“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法治队伍建设”等7个考评项目,下设21个指标。其中部门单独考核“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项目工作成效”,镇(街道、经济区)单独考核“深化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重点国有企业单独考核“依法治企规范化经营”。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评分项与扣分项的连环设置,把对法治建设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既有反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建设的客观指标数据,又有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数据,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具全面性。另外明确设置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不仅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工作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进程,也使得各级各单位对在法治建设方面要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非常清楚。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确保考核流程规范化,明确“怎么考”。考核指标要在精准、贵在牵引。亭湖区紧扣考准考实要求,不断完善指标设置、考核流程等重点环节,为权力套牢“紧箍”,念好“紧箍咒”,使制度成为“硬约束”。建立落实月调度、季通报、考核结果备案制度,积极融入现有运行成熟的绩效考核、预安销号工作措施,让考核贯穿工作始终,覆盖法治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联络员和法治信息报送制度,推进考核管理信息化。在传统考核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网上述职”和“网上测评”。联合组织部、纪委开发公务员管理网上平台,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进行网络监测,探索建立集成群众评价、民主测评、考核定等、加减分等考核指标的数字化考核模块,形成法治建设情况“云端”大数据,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三是坚持创新推动,确保考核结果制度化,明确“怎么用”。将法治建设考核结果嵌入激励约束全过程,切实增强考核实效考核标准,着力破解“雷声大雨点小,考核结果运用不明显”的难题。坚持示范带动,让法治建设考核成为“听诊器”,发挥民意功能。挑选法治建设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分批次组织现场观摩、学习经验,以先进带动后进。坚持督查促动。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建立督导机制,通过突击检查、电话抽查、走访了解、个别座谈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函询、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平时考核工作不重视、成效差和报备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抓得好的典型、有特色的模式,推动各级各部门交流提升。
(亭湖区司法局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