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4+”模式 助推普法宣传提档升级
2022-10-26 10:33: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阜宁县司法局着力打造“4+”宣传模式,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阵地+宣传”,向基层群众普法。阜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乡村振兴、三治融合、民主法治村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顺势而为,应势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工作。打造阜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宪法馆、龙湖新城农民工学法公园、悦湖新城法治文化小区、白天鹅法治文化公园、金沙湖环湖普法大道和铁军法治文化广场等一批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实施“一镇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在各镇区打造一批固定型、永久型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和长廊,让群众休闲娱乐的同时能够出门见法、抬头看法、闲余议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二是“服务+宣传”,向弱势群体普法。阜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根基,17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干,339个村(居)公共法律法务工作室为枝叶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法律顾问下沉基层,每周到村委会坐班服务制度,方便群众便捷高效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积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调解+宣传”,向矛盾双方普法。阜宁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将专业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使上述人员成为普法宣传队伍的中坚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秉承“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这一基准线路,积极采取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的法治宣传方式,寓法治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工作中,用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

四是“走访+宣传”,向特殊人群普法。阜宁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中,切实提高特殊群体法律知识素养。运用法治教育动态管理与日常教育管理、走访查访相结合、重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微信推送、送法上门等形式,就《宪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教育,推动特殊人群认识到法律对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法律的底线,加强对相关基础法律的认识和应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有效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阜宁县司法局 孙祥)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