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实效,大丰区夯实法治基础,多元化推进基层依法而治。
一是培育“一法一户”,激活乡村法治细胞。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优选村(社区)干部、妇联干部、中共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等,努力为乡村全面振兴培养一批法治素养强、分布覆盖广、群众评价好的法治队伍。截至目前,全区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154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8户。借助“一法一户”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发挥“一法一户”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送法入家”“普法助民村居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活动,“一法一户”共计参与开展各类乡村普法活动80余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参与化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各类纠纷340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二是建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法律服务质效。村(社区)法律顾问牵头对接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等服务力量,形成以1名法律顾问为骨干、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的服务团队,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围绕群众需求以及村(社区)民主自治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提供精准、主题式、套餐式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以身边事说法等普法活动,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和全民反诈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工作,邀请知名律师、法学专家和业务能手,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能力和工作技巧。现全区共有法律顾问93名,所有村(社区)实现100%覆盖。
三是加强示范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和要求,积极组织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申报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含金量”。坚持示范创建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开展对标自查,严格对照建设标准和提档升级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阵地平台综合质效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2个国家级、13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城乡社区援法议事覆盖率达100%。
(大丰区司法局 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