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营造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按照省厅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要求,扬州市法宣办、扬州市司法局做好“六个结合”,在全市形成了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
一是将主题活动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明确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扬州市司法局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四个全覆盖活动,仪征市司法局结合“现场、讲座、阵地、网格员、线上”五结合的方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江都区卫生健康委、邗江区司法局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宝应法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线上《民法典》重要制度解读与适用研修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受邀为宝应法院全体干警线上解读民法典,主讲《民法总则编重要制度解读》。
二是将主题活动与抓好“关键”对象普法教育相结合。结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法,推动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以及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民法典专题学法讲座,邗江区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邮市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集体学习《民法典》。结合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普法,推动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法治校园建设,结合我市中小学法治名师培养工程,市司法局联合教育局举办首期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名师培训班,进行《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责任承担》授课,江都区司法局在浦头镇颜塔小学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进校园活动。
三是将主题活动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开展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复核工作和打造“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品牌项目”为契机,对全市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施动态管理,着力打造一批“民法特色小镇”。宝应县司法局联合宣传部等部门单位,在开发区七里法治文化广场举办了“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法治文艺演出基层行活动,县公、检、法、交通局等37个部门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近500余名群众参加活动。仪征市、宝应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军营,共谱军民鱼水情”迎“八一”《民法典》讲座进军营活动。
四是将主题活动与落实普法责任制相结合。将《民法典》普法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考核内容,形成全方位、渗透式普法宣传大格局。扬州市法宣办、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成立周广桂等28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民法典在我身边”律师宣讲团,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解亘教授就民法典中疑难问题的理解作专题讲座,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耀武讲话。市公安局邀请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云波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副市长、公安局长宫文飞出席活动。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的《民法典》培训班。
五是将主题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将“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与“同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统一起来,市司法局编印“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宣传折页近万份,积极倡导“绿色村居、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出行”。邗江区开展“我是民法典阅读者”活动走进杨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把创建“文明城市”升华为创造“城市文明”。
六是“线上”“线下”宣传结合,主题活动特色鲜明。“线上”,各县(市、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辟民法典宣传专栏,目前已在线宣传117期次。在手机、电脑上每日做好“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倡议,确保参与率与知晓率。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满满走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惠企直播间”,为全市“线上”“线下”中小企业负责人及法务工作者1500余人,以《民法典生效后保证和抵押规则的变化》为主题,解读《民法典》。扬州市中小学校“法治名师云课堂”增添了《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责任承担》等新课程。“线下”,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大型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和各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商超、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创城和《民法典》等普法公益广告。各地将《民法典》与群众生活密切内容在小区宣传栏、社区公示栏、法治文化公园固定展板、法治长廊等地方张贴悬挂,使群众在驻足之际学习《民法典》。目前,市司法局已印制宣传彩页40000份,购买印制民法典书籍30000余本,制作宣传展板60块。
(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