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扬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召开。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爱国、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福才、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黄金龙,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普法工作负责人,各功能区普法工作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在实地观摩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沿湖村民治法治示范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经验做法后,参会人员进行了集中座谈。邗江区、高邮市、仪征市胥浦家园社区、景区邗沟社区结合工作特色进行了交流发言。
姚爱国局长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取得成绩表示了肯定。他表示,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50个,其中国家级12个。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7409名,今年又新增培养对象5000名,通过规范遴选公示程序、开通法律明白人学法专属帐号、推广“乡贤+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等做法,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试点打造“法治小区”,全面推广“援法议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工作,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生活中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了村居“公民素质提升、社会风气净化、经济发展繁荣、幸福指数攀高”的良性循环。
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姚爱国局长表示: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不断增强“示范创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等法治实践活动的引导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创优,落实落细,建立完善“四议两公开”“援法议事”“村民评理议事”等制度,从“小切口”实现“大突破”。要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广泛培育调动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规范村(社区)事务管理和自治机制,依法妥善应对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夯实基础、把握关键,始终坚持“对标复核”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对照创建和复核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自查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推进巩固提升工作。要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宣贯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与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紧密结合,确保完成今年5000名法律明白人培养任务,发挥好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要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三是全面统筹,加强保障,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性参与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级层面的统筹谋划,需要各地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要瞄准省厅高质量绩效考核目标,全力投入、密切配合,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为把“好地方”扬州建设的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扬州市司法局 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