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联动。“事前”: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每年制定国家机关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压实普法责任。“事中”:调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国家机关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等制度,推进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事后”:加大对普法责任落实的督促和考核,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每年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
二是建强法治文化载体。紧紧围绕“水”文化主题,持续推进大运河法治文化风光带建设,加强大运河题材的法治文艺创作,开展“讲好运河法治故事·传承运河法治文化”活动。围绕“法与国家”“法与龙川”“法与我们”三大主题规划建成首个以“法文化”为主题的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为全区2390名“法律明白人”统一制作证书和徽章,配发《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和法律宣传手册,分期分批组织“法律明白人”轮训,实现培训全覆盖,使其成为“普法联络员、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推动基层形成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注重社会治理建设。投用“1+N”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平台,实体化运行区、镇、村(社区)三级指挥调度中心,不断完善网格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平台案件办结率99.3%,荣获中国领军智慧城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蝉联“长安杯”。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社区网格协商工作法获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获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完善“援法议事”制度,实现全区332个村(社区)全覆盖。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汇聚民智 援法议事 绘就共建共享“同心圆”》工作经验入选第三届“长三角基层治理论坛”,并被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收录。
(江都区司法局 黄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