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持续放大“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品牌效应
2023-02-17 10:37: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当起大运河公益保护的政治责任与历史责任,扬州市广陵区主动承办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持续放大论坛的法治品牌效应,为大运河生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传承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构建了大运河全方位、立体式的公益保护格局。大运河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考虑推进大运河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生态资源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并重,单一治理很难取得成效。此次论坛通过搭建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交流平台,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上推进了相互间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达成以系统化理念开展公益保护的共识,建立健全“检察+行政”联动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形成了大运河公益保护的整体合力。

二是贡献了运河沿线区域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力量。在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的号召下,大运河沿岸八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地位,通过整治黑臭水体、杜绝非法排污公益诉讼,提升大运河沿线整体保护成效。将大运河公益保护融入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大运河公益保护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在大运河公益保护和健康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在检察办案综合治理中,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推进大运河公益保护的最终标准。

三是形成了大运河公益保护的案件办理共识。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发布了13件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江苏省检察机关入选4件,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沿岸谢馥春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签订了《大运河沿线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意见》,为解决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破解大运河公益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提供制度保障,持续助推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江苏省沿河八市检察机关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将运河公益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推进、同落实,更好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得到最高检、省政府、市政府、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认可,获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正义网、江苏法治报等30多家媒体报道,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大运河保护更加深入人心,调动了沿河百姓保护大运河的积极性。各级检察机关共享大运河治理的经验与智慧,达成了齐抓共管、共建共治依法保护大运河的共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运河公益保护的热潮。

(广陵区司法局 张艺宝)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