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性,提高《湿地保护法》群众认知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高邮市紧扣“湿地修复”主题开展《湿地保护法》宣教活动。
一是高位布局,谱写组织领导“前奏曲”。提前谋划,成立湿地修复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林长制相关要求,市负责人多次深入高邮湖、绿洋湖、东湖等重点保护区域,开展湿地修复调研,并向周边广大渔民、养殖户宣讲湿地保护政策法规,确保高邮市湿地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多措并举,弹出宣传引导“进行曲”。借助法润邮城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公共宣传平台推出湿地违法行为警示系列短视频,开展湿地摄影大赛、湿地主题绘画大赛等活动,科普湿地保护知识。机关单位志愿者、“法律明白人”走上街头、走进湿地保护区域,通过悬挂横幅、搭建宣传台、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同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1000余份、法治大礼包200余份。
三是部门联动,唱好团队合作“协奏曲”。依托“林长制”合作框架,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多维度开展联合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建立健全打击破坏水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协调市公安、网信办、湖管会、交通、市监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水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以法治方式同保护生物多样性。
四是成效显著,唱响生态保护“共鸣曲”。通过多样化宣传活动,吸引新闻媒体多次跟踪报道高邮市近年来湿地保护成效,引发全社会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广泛关注,推动全市人民凝聚珍爱湿地共识,自觉减少人类活动对大自然的干扰破坏,积极参与到依法保护湿地、修复湿地行动中来,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
(高邮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