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治理法律。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职能,加强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真正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长江治理效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年初在全区印发《2023年广陵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履行“三单一书”制度,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制定完善年度普法计划,有序组织普法工作。全面加强对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沿江企业,深入沿江村居,开展长江保护法的精准解读和案例阐释,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企和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注意认真总结长江保护工作及普法宣传中的成功经验,引领带动长江保护工作整体推进、持续深入,为全区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凝聚合力。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人员,结合法治乡村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长江保护法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生态文明条款,推广“道德银行”“家庭积分制”管理经验,推动崇德尚法、绿色文明成为沿江群众的良好风尚。围绕长江保护的发展理念、法律知识以及工作难点,分类举办多层次、多角度的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渗透到日常具体案件的执法司法全过程,针对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着力化解影响制约长江生态环境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
三是深度融合。找准法治文化和长江文化的有机融合点,推动沿江法治文化阵地设置长江保护法宣传专区,统筹利用长江沿线历史遗存、名人名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大运河(广陵段)法治文化带建设调研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挖掘运河文化的法治精髓、道德元素,系统梳理挖掘大运河广陵段法治文化资源,将古迹遗址、传承工艺、名人故居融入法治元素坚持在融入乡土、人文、时代气息中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讲好运河法治故事,传承运河法治文化”等活动,撰写运河法治故事。
四是精准宣贯。积极做好群众性普法宣传,通过“广陵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区123个“法润民生”社区微信群等线上平台,积极推送长江禁渔期管理和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讲清长江禁渔重大意义;依托“送法下乡”“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长江保护法,利用LED屏、村广播,播放长江保护法法律条文和宣传标语。组织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开展“守护长江水 我们在行动”、保护长江,让鱼“微笑”等生态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积极举办执法人员、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培训,将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全过程。
(广陵区法宣办 张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