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高邮市司法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建立事前预防机制,优化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事先报告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涉企检查7日前报送涉企检查计划,并在进行突发性检查前向司法局报备。对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涉企案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于送达当事人前将该告知书报送司法局审核。同时,积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前置。1-3季度,已累计接到包括露天场所焚烧废物、浴场非法采集地下水等问题在内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20件。对于每起投诉举报,均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处置,并加强行政监督管理。
二、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打造文明执法队伍。每年年初制定全市学法培训计划,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依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业务培训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同时将各单位学法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法治考核。在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同步注重执法队伍政治及警示教育,9月份,举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暨行政执法领域警示教育,要求各单位持续推进企业全过程合规指导,转变执法理念,变管理为服务,扎实履行涉企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事先报告制度,保证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三、建立保障促进机制,推进涉企合规指导。印发《高邮市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3年版)》,包含17个执法监管领域内容,共计264项。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印发全市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三类清单”,对初创型企业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为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监管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发放涉企执法队伍联系卡、开展企业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信用修复指导和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等方式,畅通行政执法咨询渠道,帮助企业降低违法违规风险。
(高邮市司法局 许孜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