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扬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实行扬州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扬州地方标准)。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加强基层权力监督制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发布实行的《村务公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要求,业务处置流程依照国家、省、市村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充分遵循与贴合扬州农村工作实际。《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按照综合类、党务类、村务类、财务类、事务类将村务公开内容分为五大类,并细致明确了村务公开目录和内容。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为主,同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还将以入户告知、明白纸、村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信息等其他形式予以公开公示。在村务公开时限方面,该标准规定,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村务公开工作规范》为全市农村社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性建议标准。下一步,扬州市将以《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扬州地方标准)的发布为契机,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标准,营造基层社会治理“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快速推进村务公开地方标准落地实行,切实提高村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机制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看得全、看得真”,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关注村务公开全过程,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热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升扬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司法局 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