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三加强三确保”提升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
2024-02-01 14:41:00  来源:法润江苏

2023年,扬州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优化不同类型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与程度,夯实良法善治基石。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参与。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议案》《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四个支撑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涉及民生立法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作为立法项目的源头活水。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坚持统筹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有重点有步骤地将《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拓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在《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审查阶段中,积极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常态机制,召开专题立法协商会议,与来自律师事务所、建筑设计公司、装饰公司、社区、新联会、电梯协会的8名市、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面对面交流,直接听取对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人民意愿,求得“最大公约数”。

二是加强智库合作,确保专家学者深度参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在《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审查阶段,增设专家论证环节,分别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家学者,围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适用范围、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等问题展开论证,并对进一步完善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保证立法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扬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高校理论优势,围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论证咨询,推进驻扬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扬州地方立法实践紧密结合,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好地方”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确保社会公众直接参与。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结合“立法民意直通车”,以立法公开促进立法民主。对所有立法项目,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草案,加强对立法活动和立法草案开展媒体宣传报道,调动公众参与立法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在《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修改决定的起草阶段,指导市场监管部门采用网上投票、纸质投票等方式征集意见,提升收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样本覆盖面。2023年在央广网、新华报业网、扬州发布、扬州新闻广播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20余篇。将立法民意征集纳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实践“民意桥”作用,在《扬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过程中,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代表及律师参加座谈,在实际操作层面以及法律和行业发展层面,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小”,承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大”担当。

(扬州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