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2024年“地方性法规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
2024-08-02 10:16:00  来源:法润江苏

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实践和有益探索,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商定,今年起将每年7月31日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日”,所在周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周”。


7月31日,扬州市在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旁开展以“实施地方性法规,护航‘好地方’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宣传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韩方,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盛卫中,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沈伯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彭苏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军,以及各地方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盛卫中副市长介绍了全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周活动安排。活动还邀请市公安局和市文广旅局作地方性法规宣讲,大家现场观看了广陵区根据《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创作的地方性法规普法节目《分一分,广陵更美》。

自2015年7月31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扬州市先后制定颁布了18部地方性法规,内容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接下来,扬州市也将以“地方性法规宣传周”的设立为契机,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起将每年7月31日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日”,所在周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是:“实施地方性法规,护航‘好地方’发展”,主要开展以下五项活动: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地方性法规学习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地方性法规清单,组织领导干部立足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地方性法规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面掌握相关领域基本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二是开展地方性法规宣讲“七进”活动。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发动并组织专业人员及普法志愿者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宣讲地方性法规,在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群众法治诉求基础上,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让法律法规条文“落下去”“活起来”。三是推进“扬州法律明白人学扬州地方性法规”教育培训。根据全市法律明白人年度培训计划,各地邀请“扬州人大巾帼法治微宣讲团”和村(居)法律顾问为法律明白人以“小快灵”“微宣讲”的形式举办普法讲座,不断扩大《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宣传、讲述身边法治故事,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开展地方性法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以“实施地方性法规护航‘好地方’发展”为主题,开展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及平面作品等创作征集活动。结合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将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地方特色文化中,推动地方性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地方性法规的常态长效良好氛围。五是开展地方性法规媒体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类新媒体矩阵、户外大屏、移动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地方性法规相关微动漫、微视频、解读图文等,增加群众学法主动性。依托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地方性法规巡展活动,提高普法教育参与度,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执行、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浓厚氛围。

(扬州市司法局 陈妍君)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