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全省第31个“安全生产月”,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通过“四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全参与”。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各支部督促全系统人员严格按步骤有计划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全区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在端午节前夕召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分析研判会,全力防患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并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员参与到所在村(社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中,协助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等知识入户宣传;聚焦基层邻里、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介入,第一时间化解,服务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二是普法宣传“全覆盖”。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视频,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陵普法”视频号推送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广泛推送,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分别在湾头、李典、汶河街道等地设置消防、医疗救护等安全演示展区,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举措和安全常识,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万余份;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组织居民观看“平安广陵365·安全宣传片”、“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宣传警示片,向广大群众科普安全知识。
三是配套活动“全开展”。依托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利用“产业链+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分批集中深入走访企业,为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为契机,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趣味、网络知识答题、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结合“六一”普法,联合区消防支队,在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以及安全疏散等演练,以真实案例、知识讲解、现场教学和实地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四是行业监督“全方位”。督促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场所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执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提升行业形象。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以“自查+抽查”“实地互查+集中评查”形式,对包括安全生产执法在内的案卷质量全方位把关,全区共计评查案卷122本,向相关执法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工作提示函16份;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畅通安全生产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和受理地址,督促执法问题整改。
广陵区司法局 孙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