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商事、医疗、金融、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的调解工作上创新突破,打造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江都样板”。
一是贴近民生需求,强化组织建设。根据“按需设立、应建尽建”原则,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向商事、医疗、住建、人社、道路交通等涉民生保障领域延伸,积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着力培育一批符合江都实际、具有特色、符合规范、彰显成效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区级已实现了诉讼服务前置调、检察建议公益调、信访矛盾攻坚调、医患纠纷专班调、交通事故“一站”调、婚姻家事专家调、治安调解随警调7个行业调处阵地实体化运作。其中,江都医调委于202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效能发挥。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各调解组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健全完善工作流程、人员管理、文书制作、档案管理、排查预防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充分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办公场所保障,确保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专攻”的江都调解品牌。截至目前,全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矛盾纠纷3000余件。
三是注重能力提升,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改善调解组织人员结构,完善挑选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按照“三懂一会”(懂法律、懂政策、懂专业、会做群众工作)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批在当地有威望、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医生、教师等进入专职调解员队伍,促进人民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同时针对各行业特点,组建法律和矛盾纠纷所涉类型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实践优势,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组织开展行专调解员的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分散培训、案例评析等形式,以实战锻造高水平,形成一支适应社会需要,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队伍。
(江都区司法局 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