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聚焦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帮扶等职能作用,以个案预防为基础,系统治理为目标,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一是强化师资配备,提升法治副校长覆盖面。针对职校生成为未成年在校生犯罪主要群体这一问题,与市教育局、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技工院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重点将技工院校纳入法治副校长配备范围,联合各部门调整充实全市376所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12所技工院校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职能。创新开展“与法同行,迈好就业第一步”职业学校毕业季讲法活动,让毕业生充分了解自身权利的边界、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帮助职业学校毕业生走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建成并启用扬州市第九实验学校,加强专门教育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联系衔接,提升专门教育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强化分类矫正,做优特殊群体帮扶关怀。坚持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区分管理,施行“一人一策”,确保帮教保护“专门化”。以单独宣告、个别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控其思想、行为和生活动态,发现有情感波动等风险点的,及时组织专业的心理学工作者介入,预防再次犯罪。2024年,全市开展个别教育及法律咨询33人次,组织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18场次。积极向市县两级关工委、教育部门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人中义务教育未完成的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专升本、学位获取以及入学、实习等问题。2024年初,扬州社区矫正机构接收了一名被开除学籍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后,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成立工作组,联合向原就读高校发送《帮助杜某某恢复学籍工作联系函》,经多次协调最终成功帮助其恢复了学籍。在扬州技师职业学院组建“广陵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安置。
三是强化法援供给,畅通未成年人维权通道。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的法律援助力度,畅通“一老一幼”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按照“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四优”原则,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将未成年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全市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06个,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充分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格化+便利化”,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设置未成年人的咨询接待设置私密咨询室,组织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名优律师承办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点,定期对站点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进行综合研判,积极对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开展“法治体检”,推动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阵地前移。
(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