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高水平专业化调解员队伍,12月9日下午,江苏调解学院揭牌暨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市委书记王进健,扬州大学党委书记焦新安出席仪式并致辞。
夏道虎在致辞中表示,省人民法院与扬州大学携手共建江苏调解学院,是推进调解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有益探索,也是全面提升我省调解队伍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能的重要途径。省人民法院愿与扬州大学一道,秉持务实推进、守正创新的理念,强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多元合作,把学院建设成科学开放、特色鲜明、国内闻名的调解理论教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江苏样板。
梁一波在致辞中表示,省委政法委将积极支持江苏调解学院建设,与学院同心协力、共谋良策,不断提升我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水平。希望学院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把牢正确办学方向;紧扣现实需求,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眼长远发展,创新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强化人才建设,积极培育调解工作队伍。
王进健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江苏调解学院的成立致以热烈祝贺。他表示,扬州将全力支持江苏调解学院各项建设,助力将其打造成培养高素质调解人才的摇篮、产出高水平调解理论的“策源地”,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法治建设作出扬州贡献。扬州也将以此次江苏调解学院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矛盾纠纷综合化解能力、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焦新安在致辞中表示,扬州大学将持续推动、有力保障江苏调解学院的建设运行,在政策制定、组织保障、资源配置、文化营造、教研融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打造一个特色鲜明、区域知名的高水平调解学院。希望学院建设成服务区域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智库,将省法院系统司法实践经验与高校优势教育资源紧密结合,共同构建院校、校地实质化合作新模式。
调解学院揭牌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扬州大学签订了调解学院共建协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扬州大学签订了院校合作协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耀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蓉;扬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周如军,扬州大学副校长赵文明、王承堂等参加活动。
(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