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司法局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要求,以建好一支贴近群众、专群结合的基层普法工作队伍为目标,三项举措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有效提升社区“法律明白人”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县283个村(社区)共培育推选出“法律明白人”2396名,有效服务和解决了基层群众实际法律需求。
严格“选”字强基础。立足宝应实际,严格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要求。在本辖区内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推选工作,优先将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等素质较高的人员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经过推选、审核、聘用等程序,优选出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
强化“管”字抓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补选、调整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普法骨干培训主体,采取县集中培训和镇(区)“一月一训”定期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观摩相结合。建立“法律明白人”个人学习档案,不断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用”字重实践。立足基层实际,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辖区人熟、地熟、事熟的特点,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通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注重学用结合,开展法治实践观摩,组织“法律明白人”现场参观观摩人民调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等,进一步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下一步,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确保选得优、用得好,使他们成为群众身边用得着、信得过的“法律贴心人”,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中,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法育人、成风化俗的作用,全面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宝应县司法局 马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