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紧扣群众需求,把握地域特色,突出力量融合,瞄准源头治理,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紧扣群众需求,在创新形式上倾力。围绕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以“法治文化基层行”“送法进企业”“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邗江区“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实施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增补人员,提升队伍素能。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充实到村级基层党组织、村支“两委”等队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乡村产业发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效助力基层法治建设。通过“板凳上说法”“果园说事”“庭院中释法”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
把握地域特色,在阵地建设上聚力。以“传承理念+创新行动”工作方法,不断完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链条,倾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依托“张爱萍在方巷”史料馆、北山革命文化馆等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在各类培训班次中增加体验式教育,将红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学习紧密结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因地制宜,以法治院落为载体,推动法治元素、服务力量、普法活动在小院“叠+”。增加以法治名人、法治典故、法治格言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设立法律服务便民箱,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活动,实现文化“搭台”,法治“唱戏”。
突出力量融合,在纾困解忧上合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打包”聚集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区建立2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法律援助站点,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144个村(居)共聘请法律顾问91人,其中律师7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人。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由“1名村干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村居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轮值服务,确保法律顾问融入网格化管理。创新应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在昌建广场打造“邗小哥”护“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护“新”律师团,落实法治护“新”6项具体举措。做实涉企法律服务,成立“3+1”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完善法律服务清单,为高端机械制造、环保、电子电气产业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瞄准源头治理,在矛盾化解上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医疗、物业、交通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加强镇村调委会建设,成立镇村调委会159个,调解员总数718人,把好“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纠纷不激化”的基层关口。重点围绕乡村治理、特色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培育金槐村电商调解、老沙价格调解、北湖湿地旅游消费纠纷调解等一批工作品牌。联合区公安分局打造明月湖商圈“公共法律服务+警务”工作站,发挥“警情+民情+法律”的优势,试点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扎根社会治理末端。持续开展“千名调解员入网格进千企进万家”专项活动,加大对辖区、行业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化解邻里、房屋土地征收等矛盾纠纷。
(邗江区司法局 姚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