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邮市司法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聚焦“接收、调解、审理”三端协同发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一是畅通案件“接收端”,提升复议请求吸纳力。 依托“一月一主题”“送法下乡·法治惠民”等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并在13个乡镇(园区)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基于复议案件量增长实际,紧抓分类审理,实行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涉企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作用,通过“摆事实、讲证据、辩法理”,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同时,联合市监局完善滥诉联合甄别机制和认定程序,2024年全年有效识别并依法不予受理“职业打假人”复议请求案件90余起,大幅节省行政复议资源。
二是健全案件“调解端”,降低复议案件诉讼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争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2024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1件,同比下降31.4%。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申请人真实诉求和症结所在,及时组织行政复议调解,力求实现“案结事了”。2024年以来,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33件,占收案数的14.7%,占审结案件数的33%。同时,深化诉源治理,及时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联系函》派发至涉诉行政机关,形成初步诉前化解方案,并联合基层组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24年全年经法院裁定撤诉案件22件,占审结案件的41.5%。
三是规范案件“审理端”,增强复议决定说理性。加大个案监督力度,近三年,在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瑕疵或者不当行为时,即便作出维持决定,坚持下发10余份《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效果。严格出庭应诉管理,通过压实出庭应诉责任、做实出庭应诉指导、夯实出庭应诉质效,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协同发展。副市长带头出庭应诉2025年首件行政诉讼案件,起到积极示范作用。同时,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理涉企复议案件时,采取实地调查、走访问询、现场勘验等方式进行取证,确保复议决定依据充分、有力。2024年全年,累计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办结7件。
(高邮市司法局 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