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中院在扬州大学法学院开展“法润校园”庭审进校园活动。扬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江华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扬州大学法学院六十余名师生参加旁听,在“沉浸式”的司法实践体验中“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
本次庭审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程序,审判长袁江华主持庭审,合议庭围绕叉车的性质认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认定、过错比例等展开激烈辩论,合议庭适时引导,确保庭审高效有序。为化解矛盾纠纷,合议庭适时精心组织调解,当事人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庭审结束后,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永明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市中院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表示感谢,指出此次观摩让学生们深刻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高永明强调,法学教育既要夯实理论基础,也要注重实务能力培养,希望同学们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深入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价值判断,努力成为兼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的法律人。
在互动交流环节,合议庭成员就学生们提出的“弱势权益保护与公平原则权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等问题一一解答,并结合案例阐释裁判思路。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庭审,不仅加深了对诉讼程序的理解,更感受到司法工作的专业与严谨。
此次“法润校园”庭审进校园活动是扬州中院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建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的重要实践,既发挥了法院及法官在实践教学上的优势,也推动了法治精神的传播。扬州中院将继续深化与扬州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通过公开庭审、“扬法励行”实务研讨交流、模拟法庭指导等形式,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优势互补,共同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