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三化”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2022-05-17 11:06:00  来源:法润江苏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表现。近年来,兴化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兴化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1个,积累了丰富的法治乡村建设经验。

一是立足基层党建引领,法律服务“常态化”。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管理工作。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坚持“三原则”,做到“六有三到位”,不断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村组信息网格积极普法,促使群众养成日常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积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

二是依托法治阵地建设,普法宣传“生活化”。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动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特色品牌,把法治文化与居民健身休闲相融合,将司法行政职能、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和其他法治元素通过雕塑、文化墙等表现出来,同时在村庄巷道中利用墙壁、绿化带宣传法治漫画、警句格言、法律常识等。积极开展“文明乡村”“美丽乡村”“生态乡村”等文明法治创建活动,目前兴化市有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泰州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4个,大垛镇管阮村法治文化园被评为首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三是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对标复核“制度化”。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全面覆盖、严格标准、提质增效、公开公正”复核原则,开展全面复核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通过现场汇报、座谈交流、审核台账、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全市24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抽查;二是严格复查标准,对标找差。严格按照《复核工作通知》要求,逐一排查,查漏补缺,第一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台帐资料及硬件维护管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兴化市司法局 周英豪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