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五步法”聚焦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2024-11-05 13:43:00  来源:法润江苏

泰兴市司法局一直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统揽,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中化解行政争议的独特作用。

一是“排”字为基,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建立源头化解新机制。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接待窗口负责咨询接待,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咨询服务点,实现行政复议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多办,打通行政复议便民“最后一公里”。依托以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的“警法融合、三所共治”机制,充分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就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行政争议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将行政争议和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切实减少案发率和案发数。2024年,基层累计排查化解60余起行政争议纠纷。

二是“导”字推进,聚焦纠纷“一站式”服务,落实前端化解新样板。标准化打造形象鲜明、便捷亲民的行政复议接待室,规范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对外,由复议人员专人负责复议案件接待受理,从收案开始强化研判,对于有明显调解可能、调解必要的案件,现场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调解,促进案前调解。强化与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联动,将复议案件及时推送至调处中心,依托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撬动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等化解力量,推动形成有针对性的化解合力提前参与到复议调解当中,将复议化解争议的效能发挥提前到了案件受理前。2024年以来,“两中心”已案前调解行政争议纠纷达20余起。

三是“调”字优先,聚焦案件分类处置,深化中端化解新质效。简易案件敦促行政机关主动争取和解。在案件受理前先行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自查,争取在案件受理前化解矛盾纠纷。特殊案件对症下药争取和解。在准确弄清各方当事人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协调部门、律师先行予以劝导、疏导,找准时机督促双方落实调解。复杂案件寻找突破点借力调解。通过公开听证提升复议透明度,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以及释法说理,深挖当事人根本诉求,有的放矢开展调解推进争议化解。探索形成涉企复议“3+”工作模式,近2年来已依法为55家企业减免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99.7437万元,该做法获得了顾爱平副厅长的批示。

四是“合”字发力,聚焦全流程协调机制,构建联动化解新格局。坚持全过程调解,案前指导行政机关开展先行调解,案中结合听取意见、听证等开展调解,案后做好跟踪回访协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调解结案比重。2024年以来,实质性化解复议案件63件,同比增长90.91%,调解和解率达34%。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源头治理,我市于今年5月挂牌成立泰兴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由泰兴市委政法委领导,由泰兴市人民法院、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泰兴市司法局共同成立,各行政执法机关为成员单位,形成“1+3+N”的组织架构。中心成立以来组织调解60余次,化解行政争议56起,其中复议案件40件,诉讼案件16件。

五是“督”字改进,聚焦监督全过程管理,延伸末端化解新“枫”景。刀刃向内,发挥复议监督功能。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同时,针对个案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并向案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024年,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的直接纠错案件14件,直接纠错率7.27%,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件。建立回访评议工作机制,对已调处化解的疑难案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备案。同时,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确保调解效果。对于回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提高。

泰兴市司法局 吴彬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