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根“牵引绳”,强化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融入立法、进入执法、纳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地方性法规释放出显著的治理效能。
一是画好清单管理“一张图”。明晰地方性法规普法责任,推坚持把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置于全面深化依法治市的全局高度,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作为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的七项全民普法重点内容之一,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目标任务,推动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向精准化、专业化、实效化发展。联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梳理14部地方性法规的牵头起草实施单位、相关实施责任单位以及颁布实施日期,确定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主体、时点、重要内容以及自行组织或者参加集中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宣传要求等,解决“谁来普”“何时普”“普什么”等关键问题,有效推动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激活闭环推进“一盘棋”。实行“普法提示函”制度,在“4.8”司法日、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市法宣办向地方性法规实施责任单位发出“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提醒宣传的“时间、内容、责任”三要素。被提示单位根据提示函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普法工作的动态情况、社会影响和相关图片资料。今年以来已发放普法提示函10余份。实行“普法督办”制度,每季度对普法责任单位的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情况考核赋分,直接记入年终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得分较低的责任单位“点对点”沟通,下发“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实行“普法报告”制度,普法责任单位通过主题报告、PPT或者动态视频的形式,报送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情况,市法宣办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定期收集、展示相关责任单位宣传贯彻地方性法规的做法成效,不断激发普法积极性。
三是聚合协作联动“一股力”。创新建立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一标+两专+三评”专项履职评议机制,以履职评议标准为“杠杆”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从“软任务”到“硬指标”转变。增强履职评议精准性,结合南通地方性法规实施主体和规范内容,在系统内法治教育、面向社会开展普法、社会效应等方面细化修改完善履职评议标准,并增加了实地调研考察评议内容,科学确定评议项目分值。增强履职评议规范性,组织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集中专项履职评议,由地方性法规主要牵头实施单位汇报法规总体宣传落实情况和成效,其他相关实施责任单位向牵头实施单位报告推进情况。增强履职评议多元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群众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专项履职评议组,加大现场评价、网络评价、群众评价的“三评”力度,全面客观地检验成果、交流经验、督促推进。今年年初,南通市率先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专项履职评议工作,南通市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等单位同堂“晾晒成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群众代表、法律专家等17人“同堂评议”,14部地方性法规规划的牵头实施单位和相关实施责任单位100余人“同堂观摩”,鲜活生动地推动了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
南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