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增强社会治理实效,畅通法治便民“最后一公里”,南通市海门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做足“三项功夫”,让法治成果“飞入寻常百姓家”。
一是在民俗文化上下功夫,实现法治文化阵地的特色化。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地域特色与乡风民俗,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公园,确保村民能够在“家门口”学法,实现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形成“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格局。例如常乐镇依托张謇纪念馆,将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扩大法治宣传辐射面,弘扬文明乡风,强化道德之基,在乡村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是在民间调解上下功夫,实现矛盾争议化解的实质化。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推动法律服务“零距离”,由村居顾问与调解员、网格员等共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调解,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行使权利,做到定纠纷止,实现矛盾源头治理;建立村级调委会,促进纠纷化解“全覆盖”,配备兼职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促进乡村和谐。
三是在民主治理上下功夫,实现村民、居民自治的规范化。扩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形成村民“1234”工作法:“1”是融入一个红色基因,全区8031个村民小组中党小组实现“全覆盖”;“2”是建立村民小组议事会、村民自治理事会两项议事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3”是明确矛盾调解的“老娘舅”、平安稳定的“守护员”、农村群众的“服务员”三大职责要求;“4”是推行“微组织”“微信群”“微服务”“微文化”四种微治形式。通过村民自治新路径,增强群众的归属感、认同感,为全民参与法治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海门区司法局 倪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