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切入口,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等方式,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分流阀”作用,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高效化解,积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受理涉企行政复议15件,审结10件,调解后撤回的5件,复议维持后诉讼阶段调解成功1件。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便民利企机制,点对点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在14个司法所、2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个律师事务所及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普遍设置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形成以区行政复议受理中心为主,覆盖全区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网络体系,方便基层群众、企业就近快速申请行政复议。注重与申请人有效沟通,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为争议实质性化解找到突破口,本着“调为先、和为贵”思想,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摆事实、言法律、讲道理,推动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最大限度保障复议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搭建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平台,面对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率。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依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原则,采取“复议+调解”化解模式,探索从“书面审查”向“全面审理”转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将现场调查、实地勘验、询问、听证等环节贯穿案件审理等全过程,以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见面”的审理方式,主动居间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理解”,达成“谅解”。与案件当事人积极沟通,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以中间人身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促使双方达成合意、化解双方之间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企业诉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实行行政案件追踪回访机制,实打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办结后,及时监督回访,不做“甩手掌柜”,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督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落实调解协议。对纠错案件,注重监督被纠错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复议决定,改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已进入诉讼阶段的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互动密切优势,积极配合案审法官开展立案前、审理中的司法调解工作,努力协调促成诉讼调解。
(通州区司法局 庄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