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三坚持”法治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2023-02-23 15:08:00  来源:法润江苏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多点发力,统筹加强环境保护普法宣传。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制发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单30余份,督促有关单位紧扣主责主业开展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加快推进沿江景观带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总投资60余万元。建成五接镇沿江法治景观带,重点展示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背景、四大亮点,十五个禁止等内容,通过生态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努力使长江生态文明在法治力量守护下深入人心。坚持精准普法,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突破口,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内容,通过更新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与执法理念,在全区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发挥法治力量。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全面优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全过程指导,确保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稳定评估和集体决策等环节严格、规范、有序,做到应审尽审。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持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走访企业契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对涉及环境保护纠纷案件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做好代理、诉讼、公证等业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将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经济困难受援人纳入援助范围。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为群众提供长江大保护法律、政策咨询解答服务,为百姓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坚持多元化解,持续加强环境保护纠纷调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指导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生态环境纠纷,开展行政调解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在法律、政策上的疑惑和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全方位排查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矛盾。以多元调解为抓手,持续推广“苏解纷”非诉解纷小程序,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好优质的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125起,调处成功123起,调处成功率98.4%。

(通州区司法局 黄甘冷)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