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长江保护法治理念,《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海安通过“三色”普法在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普法专题宣传,部门联动固底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助力渔业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市教体局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通过法治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讲述平凡人护江故事,让学生知晓长江保护知识。市司法局组织海燕公益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帮扶”,为企业提供环保风险防控建议。滨海新区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明白人”走上渔船,大力宣传水资源保护、渔业保护等法律常识。
二是依托法治文化阵地,点面结合添特色。结合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培育工程,全面融入长江保护、生态文明等法治元素,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公园、长廊等。海安东洲法治文化公园、滨海新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免费向社会开放,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接受生态教育。依托“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定期推送长江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展示长江保护法实施的主要成效。同时,充分利用各村(居)法治宣传栏、街巷围墙、商铺显示屏等户外载体滚动播放长江保护宣传标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创作法治文艺作品,花样频出加亮色。联合市教体局,围绕长江保护主题,在全市中小学征集法治书画作品,共计评选出优秀作品45件。鼓励各镇街“百姓名嘴”“普法达人”创排长江保护法相关的剧本、小品、三句半、顺口溜、快板书等,涌现出诸如《学法用法不能忘》《保护长江母亲河》等一批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尚法文化剧社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小品《保饭碗》《拐过弯来是幸福》等有关生态环保节目在“农民乐一天”“送法下乡”等平台上进行演出,深受群众喜爱。
(海安市法宣办 朱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