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田园村庄”和“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大局来统筹谋划,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新发展。
共创法治乡村『名品牌』
深入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建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实现“一村一品牌”。
常乐镇官公河村凭借风景优美的九龙岛文化湿地,充分挖掘红河文化精神,以“红色”党建为核心、“绿色”生态为引领、“彩色”服务为抓手,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小景等,让百姓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个国家级和14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共绘法治乡村『同心圆』
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海门“法之韵”艺术团自编、自导一系列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节目,通过诗朗诵、小品、海门山歌等多种形式编排创作作品,融入民生及法律知识、法理情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内容,把“法言法语”变成“乡言乡话”。法治艺术团成立以来,共演出近1000多场次,足迹遍布293个村居。
结合“法律八进”等主题,依托赶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村走街串户,通过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平。
共织法治乡村『保障网』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区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一站式”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为基层组织、乡村企业和群众提供“贴近式”法律服务;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为群众送去“指尖上”“手掌上”的法律服务。
多部门联合开展“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各镇司法所会同法律服务所走访企业,以上门问需、法治体检方式,倾听企业需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探讨发展良策,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
共育法治乡村『生力军』
构建“选育管用”的培养链,积极培育乡村振兴、平安家园的法治“生力军”。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挖掘典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各自熟悉领域的专长,在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积极作为,截至目前,培育法律明白人2000余名。
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成立农民工和新就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
共谱法治乡村『和谐曲』
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区11个镇(街道)、293个村(社区)实现调委会全覆盖。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助推器”作用,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打造矛盾调解特色品牌,总结推广“杨大姐工作站”调解经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法院、公安、信访、妇联、民政等各部门通力协作,“部门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