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五大行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2023-04-27 14:36: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日,南通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开展五大行动,不断健全法治强农、法治兴农、法治护农、法治惠农的法治乡村建设路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实现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开展乡村法治保障体系完善行动。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健全与南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涉农法规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立法研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协商座谈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涉农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加强涉农领域执法。规范农村基层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保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依法办理涉农纠纷案件,重点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农村经济秩序、危害农村水利工程、侵害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及暴力恐怖、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执行和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二是开展乡村法律服务供给优化行动。加强基础平台建设。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司法所一体谋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把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延伸至农村,全面梳理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的发展需求,深入摸排农村环境保护、土地确权流转、留守特殊人群帮扶等群众需求,让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成为“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的综合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增加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法治审查的范围和频次。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设立农村公证联系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提供公证服务。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矛盾纠纷排查“格长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纠纷排查网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纵深推进诉源治理、非诉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发挥好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增强联动化解质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是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提档行动。标准实施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开展“法润江海·春风行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活动,不断深化“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系列行动,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平台,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节点,组织法治文艺下基层、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高要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借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到2023年底,全市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底,通过提档升级全部达到优质阵地标准。高质量培育法治文化特色亮点。深入挖掘和整理本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道德文化、诚信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研究传承区域内历史上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精神,梳理法治名人典故、法治格言警句,整理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优秀法治内容,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四是开展乡村法治骨干队伍培育行动。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升级。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建、管、用”一体推进,发挥乡村振兴法治学院作用,常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训,加大农村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的法治培训力度。联合34个基层法庭建立法律明白人现场教育点和实践基地,建立“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培育风格多样、特色鲜明的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法治星火耀万家”活动,开展“千村开讲”大宣传,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优化乡村企业“法治副总”队伍。结合“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动员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县级工商联组织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为乡村企业配备“法治副总”,聚焦农业农村重点民营企业,做好乡村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对接乡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及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开展法治宣传、风险防范,为乡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扩大乡村普法社会组织力量。健全政府购买、项目委托、公益创投机制,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5个以上普法社会组织,联动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品牌、共帮农民法律所需等互动合作项目,壮大法治乡村建设的社会力量,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渠道。

五是开展乡村“三治”融合深化行动。深化法治自治融合。切实加强乡村干部法治能力培训,为广大农村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时空的法治保障。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活动,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全面达标过硬、提质创优。不断激发群众参与自治活力,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功能效用,健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加大“援法议事”力度,推广圆桌会议、百姓议事堂、村民说事平台等村民协商议事模式,调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力量,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群众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深化法治德治融合。将德法融合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依托公共服务中心、法治学校、德法讲堂、德法讲习所等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准则,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把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等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全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深化德治约束,从家庭、家教、家风抓起,继续开展“家庭学法达人赛”“崇德尚法好家庭”寻访等活动,积极探索以乡村道德银行、道德积分推动立德育德。推动“莫文隋”、江海志愿者等精神文明品牌丰富内涵、提升影响,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法治建设的传播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深化法治智治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数据对接和业务协同,收集研判农村高发法律需求,重点监测农民诉求、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动态趋势,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推进“苏解纷”一码解纷新模式,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加强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应用,实现法律咨询“掌上问”、法律事务“掌上办”。

(南通市司法局 吉宏莉)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