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筑新机制,整合新优势,打好“加减乘除”组合拳,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
围绕基层“加”压,市镇联动推动合法性审查增活力。市两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意见》,明确司法所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做好镇街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司法局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构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3年各司法所参与镇街决策5次、政府合同审查4件、政策文件制定7件,参与涉法事务27件,提供法律意见27条。司法局为镇街文件审查提供指导3次。
文件运转“减”阀,程序规范推动合法性审查聚合力。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送审清单,着力解决合法性送审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流转机制不畅通等问题,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效率。理顺合法性审查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建立顺畅有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运转流程。凡需司法局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均由市政府办公室签转,形成了文件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的审查机制。
深挖潜能“乘”效,能力提升促进合法性审查添动力。紧扣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强化领导干部对合法性审查要求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全市合法性审查队伍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召集全市各行政机关办公室主任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如何准确识别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流程等,增强文件制定和审查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常态监管“除”弊,强化考核推动合法性审查提效力。将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法治建设督察内容,通过“考核+督察”压实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考核,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未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启动纠正程序。定期抽查发文登记本,关注是否存在应属但未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普通文件”,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始终处于常态化监管之中。
(海安市司法局 黄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