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市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方位、多维度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助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张清单”让学法内容更明晰。制定《海安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试行)》,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具体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共性内容,夯实学法根基。结合工作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由各单位自主确定与履职密切相关的个性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及时增补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需要。
“两类课堂”让学法重点更明白。依托“培训课堂+实践课堂”相结合的形式助推领导干部学法走深走实。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学法讲座、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升党校各类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主体班法治必修课程的比重及实效,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系统法治资源,利用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打造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法纪教育实践课堂。运用优秀廉政电影、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样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种制度”让学法方向更明确。建强主体工程,逐步形成“决策先学法、领导会讲法、年终要述法、凡晋必考法”四项机制。坚持政府常务会、单位领导班子会等会前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委(组)中心组和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建立领导干部讲法制度,推行市领导导学、部门区镇负责人讲学、工作人员践学的学法模式,副市长、两院院长等领导干部先后走上讲台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讲授法治课120余场次。首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县镇村三级述法”模式,切实压紧“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八五”普法以来,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64人次,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海安市法宣办 朱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