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启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需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优势资源,统筹推进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加快实现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构筑“公共法律服务网”,满足多元法治需求。创建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在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了23个特色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整合全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组织166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市315个村(居)法律顾问,深入村(居)、网格解答咨询、开设讲座,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微信群等宣传法律并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制定“两单一通报”制度,切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化运行。2024年,村(居)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105起,提供法律咨询8887人次,微信群发送法治宣传信息93220条,举办法治讲座1004场,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焕新“法治文化矩阵”,厚植乡村法治底蕴。将村居法治文化阵地“焕新”工程与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实现镇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并努力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5 个,南通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31 个。在阵地中融入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学习内容;设立“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学法示范户等公示栏,广铺法治宣传覆盖网,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切实做优法律服务,维护村民利益,并使法治精神在不经意间悄然渗透、传递,推动广大群众逐渐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和自觉。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各类法治力量在法治文化阵地多频次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并依托融媒体传播体系,适时推送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图文,确保各项预防性法律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选培“基层法治带头人”,提升乡村治理动能。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定期学法。制定印发《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清单》,探索将述法工作对象向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拓展延伸。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青蓝工程”,每年新增30对青蓝结对师徒,着重培育袁必超、龚汉兵等有特色的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深化“1+N”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线上线下多次组织培训,促进普法能力的提升,线上继续借助“云课堂”推送普法微课,累计发布201期。组织法律顾问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活动300多场次,内容聚焦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损害、土地流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我是法律明白人”宣讲活动,助力法律明白人结对师徒在推进基层法治实践、服务乡村中教学相长,共同进步。2024年全市2841名法律明白人共参与化解群众调解5600多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促进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