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之际,南通市海门区紧紧围绕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这个重心,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机制强保障、聚焦靶向普法、创新宣传载体,推动全民普法在东洲大地展新篇。
一、筑牢法治基石,建机制强保障。海门区探索构建“法治传播协同发展共同体”,围绕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繁荣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出台相应政策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多元普法机制”,将普法嵌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推动普法在多个维度、各个环节发光发热。巩固发展“三型普法队伍”,锻造业务型、专业型、公益型的普法队伍,发挥国家机关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全区普法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普法工作逐渐由司法行政“独角戏”转化为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用好村居法律顾问,持续深化“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机制建设,为基层法治建设赋能升级;打造专业法治文艺团体,每年节目推陈出新,重点宣传各类法律法规,促进法治意识在社会大众心中生根开花。
二、聚焦靶向普法,延伸服务触角。海门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两个聚焦”。一是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前学法机制,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决策制定的全过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将依法行政与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机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聚焦“未来多数”,加强部门联动特别是与教育部门联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积极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专业支撑,着力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为全区中小学校配齐配足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通过上法治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创新宣传载体,法治浸润人心。海门区以“一月一主题”普法行动为牵引,围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基层依法治理等重点任务,通过联动宣传,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丰富拓展“张謇法治文化记忆轴”品牌建设,开辟“张謇法治文旅体验线”,串联历史与现实、融合法治精神与文旅体验、贯通教化与体验,在润物细无声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立足区镇特色,用好用活家门口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村居百姓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依托常乐镇官公河村等一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辐射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市场主体、村(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并逐步向各领域各业态广泛覆盖;做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特色品牌,就近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群众身边的法治传播者,确保群众“看得见、找得到、用得上”。
(海门区司法局 王秋苏)


